部機關各廳、司、局,各直屬事業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科技計劃管理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保障科技計劃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我部制定了《科技部科技計劃管理費管理試行辦法》,并已商財政部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科技部科技計劃管理費管理試行辦法
科學技術部
二OO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
科技部科技計劃管理費管理試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科技部歸口管理的國家科技計劃管理費(以下簡稱“計劃管理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科技部等四部委《關于國家科研計劃實施課題制管理的規定》(國辦發[2002]2號)和國家有關財務規章制度,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計劃管理費是指為組織實施和管理國家科技計劃及其經費而支出的費用,來源于中央財政預算撥款,根據科技計劃管理工作的實際需求,按照財政預算和國庫支付管理制度的有關要求進行編制、核定、撥付。
第三條 計劃管理費按照“集中管理、統一核算、規范使用、勤儉節約”的原則管理和使用。
第四條 科技計劃管理工作由科技部各有關司局組織實施,根據計劃管理工作需要,可委托部屬事業單位和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具體實施。
第二章 預算管理
第五條 計劃管理費應當按照財政預算管理的有關要求和各科技專項經費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編制預算。
第六條 計劃管理費預算編制的原則:
(一)年度預算,滾動管理的原則。計劃管理費預算應當按照年度工作計劃編制,并將上一年度結余經費納入本年度資金來源滾動管理。
(二)勤儉節約,實事求是的原則。計劃管理費預算應當根據科技計劃管理職能和業務工作需要,按照各支出科目的開支標準編制。
第七條 計劃管理費預算編制的程序:
(一)各司局根據計劃管理工作任務認真測算,按照計劃類別提出需求報條件財務司。
(二)條件財務司匯總計劃管理費需求,結合各科技計劃管理工作情況,提出計劃管理費年度預算安排,報經部務會同意后報財政部核批。
(三)條件財務司根據財政部核批的計劃管理費預算,提出計劃管理費年度預算具體安排方案,報經部務會同意后通知各司局執行。
第八條 核定的計劃管理費預算總額一般不予調整;確需調整的,按程序重新報批。
第三章 支出管理
第九條 核定后的計劃管理費預算,按照財政國庫支付相關要求辦理撥付手續。計劃管理費直接撥付到部機關專門賬戶,實行統一管理和核算。
第十條 條件財務司負責計劃管理費的預算管理和審核工作。部機關財務負責計劃管理費的日常核算工作。
第十一條 計劃管理工作各項支出要在核定的預算范圍內嚴格按照規定的開支范圍和合理的開支標準執行。
第十二條 計劃管理費的開支范圍包括規劃制定和戰略研究、課題立項和預算評審評估、招標和監理、監督檢查和驗收、財務審計、績效考評以及根據科技計劃管理需要而開展的相關專項工作等支付的費用。
第十三條 計劃管理費預算設置以下科目:會議費、差旅費、專家咨詢費、勞務費、審計/評審評估/招投標/重大項目監理費、設備購置費、出版物/文獻/信息傳播費、其他費用等。
第十四條 計劃管理費的主要開支標準有:
(一)會議費。科技計劃管理工作相關會議主要分兩類:A類會議是為整個科技計劃宏觀層面的組織實施和管理召開的計劃戰略研討會、計劃年度會議等;B類會議是科技計劃內部各領域組織召開的目標論證會、評審評估會、工作座談會等。
會議費開支標準見下表:
會議類別 |
住宿費(元/人天) |
伙食費(元/人天) |
場租等雜費(元/人天) |
A類會議 |
150-220 |
100-150 |
100-120 |
B類會議 |
120-200 |
80-130 |
80-100 |
各單位應嚴格控制會議規模和會期。100人以上的大型會議以及會期超過三天的會議,應從嚴審批預算。確有必要超過標準的,要單獨報批。嚴禁將個人消費的長途電話費、洗衣費、參觀門票等列入會議費開支,嚴禁會議發放禮品、紀念品等。
(二)差旅費執行國家行政和事業單位差旅費支出標準。
(三)專家咨詢費的開支標準見下表:
咨詢專家 |
咨詢方式 |
標準(元) |
具有或相當于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 |
會議咨詢 |
500-800(人/天)(第1、2天) |
300-400(人/天) (第3天及以后) |
通訊咨詢 |
60-100(人/個項目) |
其他人員 |
會議咨詢 |
300-500(人/天)(第1、2天) |
200-300(人/天) (第3天及以后) |
通訊咨詢 |
40-80(人/個項目) |
(四)勞務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嚴格控制、規范管理,主要用于聘用人員的勞務性費用。
(五)評審評估費的開支標準結合計劃課題數量、業務量及管理要求核定。具體開支標準見下表:
評審評估費付費標準
方式 |
標準 |
備注 |
評估 |
2500-3500元/個課題 |
對于單個課題金額較大或存在其他特殊情況的評估評審業務,可在按標準計算的評估評審費基礎上協商增加,并在委托任務協議書中列明。 |
評審 |
評審組織工作費用:800-1200元/個課題 |
評審專家咨詢費用:執行專家咨詢費開支標準 |
評審會議費用:執行會議費開支標準 |
(六)設備購置費主要用于計劃管理工作所必需的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小型設備購置。設備購置費原則上不予開支,確有需要的,應單獨報批。
第十五條 各司局根據計劃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擇優委托部屬事業單位或資質良好的社會中介專業機構開展工作的,應加強對該項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第十六條 委托事項必須簽訂委托任務協議書,明確規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委托工作的內容和質量要求、工作進度、支付的費用及付款方式等內容。委托任務協議書應附支出明細預算,詳細列示各項支出的標準、任務量、金額等。
第十七條 各司局和被委托單位在委托任務完成后,根據委托任務協議書在部機關財務辦理費用結算手續。對數額較大,需要提前預支經費的,可以根據委托任務協議書預支部分經費。
第十八條 建立計劃管理費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制度。各司局應按要求認真編制計劃管理費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報告,全面、客觀、真實地反映計劃管理費預算執行情況。
第四章 監督檢查
第十九條 各司局要建立健全計劃管理費管理、支出的監督約束和內部控制機制,實行領導負責制,加強內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條 條件財務司負責對計劃管理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部機關財務對日常發生的費用支出行使監督權,加強對計劃管理費支出的財務審核,對無預算、超預算、不符合開支范圍和手續不完備的支出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條 計劃管理費的管理和使用接受財政、審計等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計劃管理費管理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于弄虛作假、挪用、擠占計劃管理費等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辦法由科技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