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優秀
畢業研究生評選推薦工作的通知
按照《重慶市教育委員會辦公室 關于報送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優秀大學畢業生和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的通知》(渝教辦函〔2018〕57號)、《中共重慶市委教育工委 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評選通報普通高等教育優秀大學畢業生和優秀畢業研究生的通知》(渝教工委〔2014〕28號)文件要求,現就推薦報送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圍和對象
評選范圍和對象為具有重慶大學正式學籍的預計2018年6月底畢業的2018屆畢業研究生。
二、評選條件和名額分配
(一)評選條件
1.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和過硬的思想政治素質,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模范遵守和執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的校規校紀,在校期間未受過任何處分。
2.學習勤奮,成績優良,各科(含考試、考查科目)均無補考(實行學分制的,無重修課程);在校期間至少獲得兩次校級及以上獎學金,至少一次獲得校級及以上“優秀研究生”或“優秀研究生干部”等榮譽稱號;畢業論文或畢業設計水平較高。
3.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課外學術科技等活動,并獲得相關獎勵;積極參加體育鍛煉和文娛活動,且身心健康。
4.獲得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榮譽稱號。
5.到西部、基層等條件艱苦的地方或行業就業的畢業研究生優先考慮。
(二)名額分配
學院具體推薦名額分配依據:學院當年畢業研究生人數和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的相關情況。具體推薦名額請見“重慶市2018年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名額”(見附件1)
三、材料報送要求
1.推薦為市級優秀畢業研究生的,應認真填寫“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推薦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表中主要事跡及獲獎情況需填寫400字左右,不另加附頁。相應的獲獎證書(復印件)和有關證明材料等,由學院審核和建檔保存,不上報。
2.主要事跡及獲獎情況應言簡意賅,且以組織名義填寫,不以第一人稱出現。對不按要求填表的,學校將取消其評選資格。
3.學院需公平、公正、規范地開展評選工作,并對報送材料的真實性負責,推薦學生材料報送研工部前須公示不少于5天。
4.各班于2018年3月27日(第4周,周二)17:00前將紙質版“重慶市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優秀畢業研究生評選推薦表”(見附件2),一式兩份,以班為單位集中報送到6教315-1研究生助管處,電子版同時發送到dqyjs@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