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進一步做好2018年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工作,現將2018年相關工作布置如下:
一、適用對象
《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以下簡稱代償政策)適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學士學位應屆畢業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學習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本政策長期有效)。
二、申請條件及金額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誠實守信,道德品質良好,學習成績合格;
(三)畢業時自愿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工作、服務期在3年以上(含3年);
(四)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申請金額:本科生每學年補償學費或代償助學貸款金額最高不超過8000元,研究生不超過12000,低于上述標準的按實際繳納學費金額補償或實際獲得助學貸款金額代償。
(1)西部地區是指西藏、內蒙古、廣西、重慶、四川、貴州、云南、陜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部地區是指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等10個省;艱苦邊遠地區是指除上述地區外,國務院規定的艱苦邊遠地區。
(2)基層單位包含兩類:
第一類是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主要指鄉(鎮)政府機關、農村中小學、國有農(牧、林)場、農業技術推廣站、畜牧獸醫站、鄉鎮衛生院、計劃生育服務站、鄉鎮文化站、鄉鎮企業等。縣城中學、縣城醫院以及縣政府派出街道(社區)等可以納入補償代償申請范圍。
第二類是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以下的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主要指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艱苦行業的生產第一線。考慮到上述行業分布廣、地區跨度大及流動作業性強等特點,工作現場可以適度放寬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縣政府所在地。
對于化工、電力、航天、郵政、交通、機械制造、冶煉加工、土建施工、高新科技等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代償申請人應出具工作現場地處中西部地區鄉鎮以下的相關就業證明,即上述行業工作現場不包含縣政府所在地。
在西藏就業的應屆畢業生,目前的政策是除拉薩市城關區外,其他地區均可補償代償,例如西藏拉薩市堆龍德慶縣、西藏阿里地區等均滿足申請條件。
通訊、金融、煙酒等行業不屬于代償申請范圍。工作單位或現場在縣政府所屬局委辦等機關單位、地級市市轄區及以上城市所轄街道(社區)的,不在補償代償申請范圍。
縣級政府派出的街道(社區)可以納入代償申請范圍,但不包括市轄區所轄的街道、社區。
需要明確的是,就業單位或工作現場在市轄區街道(含社區/村)的,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不滿足代償申請要求。特殊情況指工作的街道(社區)為新拆分或合并成立以及現場在具體的勘探(采油)大隊生產一線等情形。特殊情況應提供詳細的說明材料以便審查時酌情考慮。
三、關于申請國家代償的常見問題:
1、就業單位詳細地址按**省(市、區)**市**(縣、區)**(鎮、鄉)**村的格式填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的地址應落實到團、連(隊)。
2、基層單位的界定參見《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財教[2009]15號)第五條規定。
第五條第一款“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不包括縣政府所屬的部、局、委、辦;第一款所涉企業指縣以下的中小型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
第五條第二款“艱苦行業”指氣象、地震、地質、水電施工、煤炭、石油、航海、核工業等中央單位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對就業單位不屬于上述艱苦行業類別的申請人,學校將不予通過審查。
例1:就業單位不符合中西部地區基層單位要求的申請學生
(1)、**申請人簽約至廣東省江門市臺山縣大江鎮。由于不滿足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的要求,不予批準。
(2)、**申請人簽約至中國農業銀行喀什兵團分行工作。雖然工作地點位于新疆喀什市巴楚縣蓋米里克鎮,但既不滿足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的要求,也不滿足艱苦行業生產第一線的要求,不予批準。
(3)、**申請人簽約至寧夏地質工程勘察院(銀川市西夏區)工作。地質勘察屬于艱苦行業,但不能明確實際工作地點是否屬于生產第一線,需要該省補充二次分配證明后再做審查。如不能按時補充,留待第二批報送(過期不侯)。
例2:就業單位不符合縣以下機關、企事業單位要求的申請學生
(1)、**申請人簽約至湖北恩施建始縣縣政府辦公室工作。縣政府辦公室屬于縣政府所屬的部、局、委、辦,不滿足縣以下基層單位的要求,不予批準。
例3:服務期不滿足3年以上(含3年)要求的申請學生
(1)、**申請人簽約至重慶市銅梁縣安居鎮人民政府工作,簽約2年。由于其首次簽約不滿足3年以上(含3年)服務期的要求,不予批準。
四、申請時間、材料
(一)申請時間
接受申請材料時間為:2018年5月1日至11月30日截止。只能當年申報、不能補報。
(二)申請材料(相關表格下載見本文最下方學生資助中心網站的鏈接)
1.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申請表;(原件2份,其中學院章、校財務處章離校前自己去蓋);
2.三方協議書(復印件2份,要完整的協議書復印件);
3.身份證和中國銀行卡復印件
(復印件1份,身份證正、反面,本人在重慶辦理的中國銀行卡(復印卡號一面即可),復印在同一張紙上,并簽名確認。無特殊情況不受理異地中行卡!如是異地中行卡,需提供卡號和開戶行名稱且必須是本人的銀行卡);
4.勞動合同書或錄用文件(復印件1份);
5.《重慶大學申請代償資助畢業生登記表》一份;
6.《就業地點和就業年限證明》一式兩份;
五、其他注意事項
全國資助中心審核批復后,在重慶大學學工部、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予以公布。代償資金撥付我校后,學費補償學生直接退至學生中國銀行卡中,貸款代償優先償還助學貸款本金。助學貸款結清后,剩余資金退至本人提供的中國銀行的銀行卡中。
國家對到中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基層單位就業的獲得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資格的高校畢業生采取分年度代償的辦法,學生畢業后每年補償學費或國家助學貸款總額的33%、33%、34%,三年補償完畢。獲得補償資格的同學在2019和2020的5月20日以前須向重慶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寄送當年在職在崗證明,不按時寄送將無法辦理下一年的補償手續。
在辦理過程中,如有疑問,請及時到學院輔導員辦公室6教315-1咨詢,或者致電重慶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023-65102387,咨詢QQ群:235758418。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址(表格下載):
http://zzzx.cqu.edu.cn/info/1038/3187.htm
郵寄地址:重慶市沙坪壩區沙正街174號A區學生二舍負一樓 重慶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何老師收),郵編:400044。
電氣工程學院研究生工作組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