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2018〕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扎實推進《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的實施,進一步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我部研究制定了《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新時代幼兒園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以下統稱準則)。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一、準則是教師職業行為的基本規范。師德師風是評價教師隊伍素質的第一標準。長期以來,廣大教師牢記使命、不忘初心,愛崗敬業、教書育人,改革創新、服務社會,作出了重大貢獻,黨和國家高度肯定,學生、家長和社會普遍尊重。但是,也有個別教師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認真履職盡責,甚至出現嚴重違反師德行為,損害教師隊伍整體形象。制定教師職業行為準則,明確新時代教師職業規范,針對主要問題、突出問題劃定基本底線,是對廣大教師的警示提醒和嚴管厚愛,是深化師德師風建設,造就政治素質過硬、業務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質教師隊伍的關鍵之舉。
二、立即部署扎實開展準則的學習貫徹。各地各校要立即行動,結合落實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開展準則的學習貫徹。要結合本地區、本學校實際進行細化,制定具體化的教師職業行為負面清單及失范行為處理辦法,提高針對性、操作性。要做好宣傳解讀,堅持全覆蓋、無死角,采取多種形式幫助廣大教師全面理解和準確把握,做到人人應知應做、必知必做,真正把教書育人和自我修養結合起來,時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勵,自覺做以德立身、以德立學、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的楷模,維護教師職業形象,提振師道尊嚴。
三、把準則要求落實到教師管理具體工作中。要把好教師入口關,在教師招聘、引進時組織開展準則的宣講,確保每位新入職教師知準則、守底線。要將準則要求體現在教師聘用、聘任合同中,明確有關責任。要強化考核,在教師年度考核、職稱評聘、推優評先、表彰獎勵等工作中必須進行師德考核,實行師德失范“一票否決”。改進師德考核方式方法,避免形式化、隨意化。完善師德考核指標體系,提高科學性、實效性。
四、以有力措施堅決查處師德違規行為。各地各校要按照準則及相應的處理指導意見、處理辦法要求,嚴格舉報受理和違規查處。對于發生準則中禁止行為的,要態度堅決,一查到底,依法依規嚴肅懲處,絕不姑息。對于有虐待、猥褻、性騷擾等嚴重侵害學生行為的,一經查實,要撤銷其所獲榮譽、稱號,追回相關獎金,依法依規撤銷教師資格、解除教師職務、清除出教師隊伍,同時還要錄入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任何學校不得再聘任其從事教學、科研及管理等工作。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要嚴格落實學校主體責任,建立師德建設責任追究機制,對師德違規行為監管不力、拒不處分、拖延處分或推諉隱瞞等失職失責問題,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嚴肅追究責任。
各地貫徹落實準則的情況,請及時報告教育部。教育部將適時對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教育部
2018年11月8日
新時代高校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
教師是人類靈魂的工程師,是人類文明的傳承者。長期以來,廣大教師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教書育人,嘔心瀝血,默默奉獻,為國家發展和民族振興作出了重大貢獻。新時代對廣大教師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提出新的更高要求,為進一步增強教師的責任感、使命感、榮譽感,規范職業行為,明確師德底線,引導廣大教師努力成為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好老師,著力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特制定以下準則。
一、堅定政治方向。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不得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及其他場合有損害黨中央權威、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言行。
二、自覺愛國守法。忠于祖國,忠于人民,恪守憲法原則,遵守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違背社會公序良俗。
三、傳播優秀文化。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真善美,傳遞正能量;不得通過課堂、論壇、講座、信息網絡及其他渠道發表、轉發錯誤觀點,或編造散布虛假信息、不良信息。
四、潛心教書育人。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因材施教,教學相長;不得違反教學紀律,敷衍教學,或擅自從事影響教育教學本職工作的兼職兼薪行為。
五、關心愛護學生。嚴慈相濟,誨人不倦,真心關愛學生,嚴格要求學生,做學生良師益友;不得要求學生從事與教學、科研、社會服務無關的事宜。
六、堅持言行雅正。為人師表,以身作則,舉止文明,作風正派,自重自愛;不得與學生發生任何不正當關系,嚴禁任何形式的猥褻、性騷擾行為。
七、遵守學術規范。嚴謹治學,力戒浮躁,潛心問道,勇于探索,堅守學術良知,反對學術不端;不得抄襲剽竊、篡改侵吞他人學術成果,或濫用學術資源和學術影響。
八、秉持公平誠信。堅持原則,處事公道,光明磊落,為人正直;不得在招生、考試、推優、保研、就業及績效考核、崗位聘用、職稱評聘、評優評獎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
九、堅守廉潔自律。嚴于律己,清廉從教;不得索要、收受學生及家長財物,不得參加由學生及家長付費的宴請、旅游、娛樂休閑等活動,或利用家長資源謀取私利。
十、積極奉獻社會。履行社會責任,貢獻聰明才智,樹立正確義利觀;不得假公濟私,擅自利用學校名義或校名、校徽、專利、場所等資源謀取個人利益。